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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在提货后一周内书面提出,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处理产品质量异议的要求和意见,提供缺陷产品实样、合同号等;质量异议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,未使用的应按原包装妥善保管。
2.司在接到用户质量投诉后一周内予以核实,半个月内将问题处理完毕。
3.时全面地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及用户的满意度,在产品使用一年内,我公司将进行不定期的用户访问工作。
如对我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敬请联系:
客户服务热线电话:(0772) 2712288,2711288,2710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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